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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是一個事業有成的青年,從小繼承了數目龐大的家產,使他年紀輕輕,就已經是數家公司的老闆。

他雖然很聰明很有才能,但也有一個缺點-那就是有一些富家子弟的氣息。身上總是穿著至少數十萬元的西裝,手腕上也帶著一個耀眼的勞力士金錶,使他看起來確實頗為招搖。

而且,他平時為人也非常傲慢,只為自己著想。所以,大家都很討厭他。但數個月前的某一天,當我在街頭遇見他時,卻令我一驚。

因為平時總是身穿名牌的他,竟然只穿著了一件非常普通的T恤;手腕上也沒有那隻耀眼的金錶,而換了一隻極便宜的石英錶。態度也十分隨和,臉上總是帶著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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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在這個小鎮上,賣了快三十年的麥芽糖了。街坊鄰居都認得他,而鎮上孩子們不但是他的好朋友,更是他最忠實的顧客。

老李的麥芽糖幾乎人人都愛吃,大人們拿它來爽聲潤喉,小孩兒們當它是饞嘴的零食。鎮上只有一個人不喜歡老李的麥芽糖,那個人就是老李的兒子阿德。

老李的妻子很早就過世了,身邊就只剩下這個兒子。老李很疼愛他,甚至有點兒寵他,因為阿德從小就沒了母親,所以老李總是盡可能的滿足他的要求。

只不過,麥芽糖畢竟是小本生意,賺的錢不多,沒法子讓他和別人定的孩子一樣,吃好的穿好的。老李常常為了多省下一些錢給阿德用,中午都捨不得買便當吃,隨便啃個白饅頭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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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ep 20 Mon 2010 09:26
  • 冤獄

曾在書上看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
在澳洲,費力與他的合夥人佐治在墨爾本做出入口生意,賺了很多錢。有一天,費力發覺銀行戶口的帳目不對勁,一大筆應收款項不但沒有存進去,剩餘的錢反而被取走了,他在吃驚之餘,急忙尋找佐治,但佐治卻失蹤了。
正當他憂懼不安時,佐治的妻帶來警察,將費力帶回查問,說他有殺害佐治的嫌疑。這樁謀殺案經過長期審訊後判費力有罪,因為找不到屍體而判以誤殺,刑期20年。
費力坐了20年牢之後,終於被放出來,他出獄後,用盡一切辦法尋找佐治,終於,他找到了,原來佐治一直躲在南非。佐治當年失蹤,原是帶著情人捲款潛逃,他背叛事業上的合夥人,又趁機甩掉不肯離婚的妻,與情人在南非重過新生活,即使明知費力含冤入獄,他也悶不吭聲。
費力找到佐治後,花了一番功夫將佐治帶回墨爾本,帶到當初起訴他的警察面前,說:「看,這就是那位你們證實我殺了的佐治。」說罷,他突然拔槍,在眾目睽睽之下射殺佐治。
「這個人反正是我殺死的,只不過我預先服了刑,現在才實現我的罪行。」當全世界的傳媒去給費力做訪問時,他述說他的心態:「我受冤枉二十年,當年警方為了證實他們英勇破案而舉證我,佐治之妻為了掩飾她的被遺棄而證實丈夫已死,保險公司為了怕賠償而製造輿論,法庭內的法官、陪審員和律師,為了顯示他們的英明神武而判我有罪,每個人都有他們私人的原因而不曾給予我是無罪的疑竇。我相信,就算我今天把佐治尋了出來,證實了我的冤屈,對這些人來說,充其量是一兩天的歉疚,便煙消雲散了。唯有讓我徹底成全他們的錯誤判斷,才能讓他們嗅到自己手上因冤枉別人而染上的血腥味,才會終身自責。」
費力再笑著說:「我犧牲了人生中最寶貴的二十年猶在其次,精神上所受的冤屈不是政府和法庭向我認錯,傳媒十天八天的報導,群眾的幾聲嘆息就可以補償回來的。我終於殺了佐治,是最能將冤獄平反的,因為從今天起,我沒有被冤枉的感覺,我那二十年的判刑是罪有應得的。」
這個故事是不是讓你覺得毛骨悚然呢?我們不也常犯下相同的罪嗎?當我們聽到有人被批評、被論斷時,我們會做甚麼舉動呢?
如果被評斷的是我們所喜愛的人,十有八九會為他挺身而出,為他辯解。但若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呢?那時從口裡說出的,恐怕更加不堪。
他真的是這樣的人嗎?不一定吧!而我們附和傷人的言語,真的是因為正義感嗎?還是因為他曾觸犯我?他不來討好我?他礙著我,擋住我的路?或是說他壞話的人是我的朋友,為表忠心不得不說?我們每個人都有私人的理由不給他公正的評斷。他會因此受傷嗎?誰在乎?為他辯解對我們又沒好處,反正我們只是順口在嘴上說說,又不是拿刀子砍他。
於是這微小的,不值一晒的罪,就在我們不經意間越積越多。有一天,我們也許就像故事中的人,以累積的私心之罪,換來雙手的血腥。
這世上若有比傷害他人更重的罪,就是傷人之後,卻完全不覺得他傷害了對方。一個完全不能反省的靈魂,就是神看了也只能搖頭嘆息吧!
也許今天我們有一千個理由認為某人有罪,請別忘了我們心中有一千個不為己所知的私心,正在迷惑我們的眼睛,讓我們傷人於無形。
我的個性,跟這個費力挺像的,基本上,我不會去為了被人誤解的事,而想努力去辯解或解釋,但事後,我會讓對方如願,讓被誤解的事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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