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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03/19 12:13

 
市面上有越來越多宣稱是藥用牙膏,可以治療或舒緩牙齒酸痛,不過有立委發現全球知名的牙膏舒酸定,出現標示不符的現象。舒酸定在美國的包裝,都有加註不得連續使用4週的警語標示,唯獨台灣沒有標明,消保會也認定這確實違反標示法。
 
全球知名的牙膏大廠舒酸定,在美國的包裝外明顯註明除非牙醫師或是醫師建議,不得連續使用超過4週,如果問題持續存在或更嚴重,就必須停用,因為可能有更嚴重的問題,必須找醫師治療。
 
但這麼關鍵的警語,到了台灣就是隻字未提。國民黨立委江連福:「美國人的命比較值錢,台灣人的命就比較不值錢?很多鄉下的阿婆、阿嬤,有命會洗到沒命。」
 
這款牙膏向來強調可以舒緩牙齒酸痛,但衛生署強調這款牙膏在94年,已經自行調整過配方,早就不是藥用牙膏,所以牙齒有問題,最好還是向專業醫師諮詢。
至於,舒酸定原廠和中文的標示不一致,這一點已經是明確違反標示。消保會劉組長:「產地有警告標示,輸到國內,必須要有警告的標示,所以這個部份,的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衛生署代表說,舒酸定對一般人來說,連續使用並沒有害,但如果想藉由舒酸定治療牙疼,恐怕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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