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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蘋果日報97.05.05 副刊 吳若權 專欄


自從夢筑生產之後,為了方便照顧嬰兒,決定和丈夫分房睡,從此夫妻兩人的身體漸行漸遠,連日常溝通都變得冷漠。

這個案例,只不過是正常夫妻放棄性生活原因的冰山之一角。能做,而不願做,關鍵通常掌握在女性手上。很微妙的是,女性拒絕丈夫發生性愛關係的原因是很弱勢的,但是在被拒的男性心中,感覺上女方卻是很強勢的。

例如:太太不想歡愛的原因,通常是「太累了。」「對丈夫某些言行不滿,感覺委屈,抗拒行房。」「丈夫的技巧不好,或過於粗暴,令人想到就害怕。」……這些理由,妻子都是處於劣勢的一方,因此逃避或抗拒親密關係,但是卻讓求歡被拒的丈夫自尊心受挫,甚至有少部分的丈夫,還因為感覺受辱,進而暴力相向。

無論把性愛當作自己的權利或義務,男人的動機比較單純,甚至單純到只是生理的衝動而已,遇到挫折時的反應也是很直接的;女性在這部分就想得比較多,有時候還把性愛當作是她想要談判的籌碼、或恩惠的賜予。這個男女差異,很可能是夫妻因為不「性福」之後,也失去「幸福」的主要原因。

無性生活要靠溝通

夫妻之間,沒有性生活,原因有很多,每對夫妻都可能各有不同的苦衷。但是,幸福人生能否在欠缺性關係的條件之下繼續,就要看彼此的觀念,究竟是把性拋棄、還是昇華。

如果,是因為身心障礙或地理阻隔,雙方可能比較容易接受;倘若,只是因為意氣之爭,在彼此抗衡中犧牲了性的美好享受,就是兩敗俱傷的不智之舉。有這些問題的伴侶,應該透過誠懇的溝通,尋求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才能重拾魚水之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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