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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是剛晃到別人的部落格時看到的,講的挺貼切的…


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六點。

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

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
時。

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

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

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
果負責。

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

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

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

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

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
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
的下班時間不許走,

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

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
工作量不夠。

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
都是這樣子的。

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

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

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

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
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

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

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

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

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
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

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

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

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

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

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

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
已。」

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

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
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

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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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