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很多年來,在很多地方、很多民族之間,都有所謂的「金科玉律」。各種版本的說法不盡相同。上面這一條是另一種措辭,這是與有害行為相關的「金科玉律」/ 

只有聖人才有可能終其一生都不曾傷害過別人。然而只有罪犯才會不加思索地去傷害周圍的人。

「罪惡感」、「羞恥心」或「良心」等等這些感覺,可能已經夠真實也夠難受了。但是,就算拋開這些因素,對他人造成的傷害會報應到自己身上,剛好也是一項事實。

並非所有的傷害都是可以挽回的:一個人可能會對他人做出無法抹殺或無法遺忘的罪行。謀殺就是一例。你會發現,嚴重違背本書中任何一條守則,都會對他人構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破壞他人的生活也會毀了自己的生活。社會會對此起反應-監獄和精神病院裡擠滿了曾經傷害過他人的人。但是,還有其他的懲罰:無論是否被抓到,當一個人犯了傷害他人的行為,特別是不為人知時,他對自己以及他人的態度都會有極度的改變,這些改變都是相當悲慘的。生命中的快樂與幸福已離他而去。

這個版本的「金科玉律」也可以作為一種測試。當你勸說別人 去運用這條則時,這個人就能體會到什麼是傷害性的行為了。它對「什麼是傷害?」做了一個解答。對於「什麼是錯誤行為?」的哲學問題、對於「什麼是錯?」的爭論,它馬上就能讓你親自找到答案:你願不願意讓這件事情發生在你身上呢?不願意?那麼,那鐵定就是一個有害的行為,而且從社會的觀點來看,也是一個錯誤的行為。這條守則能夠喚醒社會意識,於是人們便能夠自行判斷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

在一個時代中,如果有些人覺得他可以毫無顧忌地去做有害的行為,那麼個人生存的可能性就會降到非常低的層次。

如果你能說服人們去運用這個守則,你就是給了他們一條生活的準繩,可以用來衕量他們的生活;而對某些人來說,也為他們開啟了一扇重新融入人群的大門。

快樂之道

並不開放給那些放任自己的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耶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